衡水市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证件审核须知

    衡水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

    根据河北省2021年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衡水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按以下要求进行报考资格证件审核:

    一、审核时间和地点

    审核时间2021424日至426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审核地点:衡水市市民中心三楼西大厅(衡水市桃城区南外环西路128

    乘车参考路线:乘5路、28路和微1路,市民中心站下车。

    二、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材料(户籍材料是指含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的户口本)等;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上述证件和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考录部门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考生

    如考生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中共党员证明(由考生本人所在党组织或县委组织部出具,并加盖印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证明(由服务基层项目的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及相关协议书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在编在岗满5年的编制证明(由县级编制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等相关材料,请考生协调相关单位出具,证件审核时一并提交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温馨提示:资格审查过程中,请考生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个人原因造成泄密,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82215089

 

                          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

                               2021420

2021年4月20日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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